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有关精神和《威尼斯人9111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岩学院委〔2016〕35 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住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公司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公司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公司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经理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党政办公室。
第二章 公司党委主要责任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意识形态审批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审批,重点分为三大类,学生工作类由党委副书记沈绍新审批、党建工作由党委书记张椿荣审批、教学科研类由副经理洪燕萍、林炜明审批。(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防范引导、方方面面齐抓齐动手的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本单位“两微一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加强对学院网站、QQ群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谣言及时发现、及时删除、及时查处。
第十三条 团结引导服务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各统战团体知识分子。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深入的交心谈心。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和改进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十四条 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和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每年专题分析研究1次学院民族工作和宗教活动情况。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各类宗教活动的引导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行为。坚决查处取缔邪教组织及活动,做好误教群众教育转化工作。严格禁止从事渗透破坏性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校活动。做好民族生、职工的引导教育工作。
第三章 公司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
第十五条 党委书记是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党校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领导、组织本单位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等社团、课堂、党校、各类文化交流活动和学术交流合作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第十八条 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少数重点人员的教育引导,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第四章 经理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第十九条 经理及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并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第二十条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1次指导督促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1次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要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公司党委书记是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舆情管控一体化运行,及时组织发声、发布相关正确信息。
第二十一条 每年到分管部门或对口联系系室等基层一线进行辅导。每年与已经联系的党外知识分子开展交心谈心,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自我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问题,切实加以改进。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重点检查考核党委(总支、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党委(总支、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每年年底前,党委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五条 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中共威尼斯人91111委员会
附件1:
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会议 基本 情况 |
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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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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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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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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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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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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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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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类别 |
□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 □互联网 |
会议内容提纲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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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人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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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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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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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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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情况 |
报告人为境外人士 □是 □否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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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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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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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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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单位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主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初审 意见 |
初审责任人签字 初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 意见 |
审批责任人签字 审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主办单位、审批单位、公司党委宣传部各留存一份。各单位邀请校外人员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讲座、论坛,凡面向全校的,经科研处初审后,报公司党委宣传部审批;面向本单位的,由本单位公司党委(直属支部)审批,报公司党委宣传部备案;学生团体邀请校外人员举办的此类活动,由